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赣州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 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市直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 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3〕58 ),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 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江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省培计划教师 心理健康专题培训项目安排,由华东交通大学承办此次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市有关参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帮助广大教师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理

论和心理健康辅导方法,达到“一证四会三掌握”的培训目标。

“一证”是指取得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

育辅导能力培训辅导合格证书。

“四会”是指学会与学生沟通相处的策略,学会与家长沟通 的技巧,学会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学会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

危机干预方法。

 

 

 

 

“三掌握”是指掌握学生心理成长发展规律,掌握积极心理

辅导技术,掌握心理育人互助技巧。

二、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 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 主任、45岁以下青年教师,2022年心理健康培训考核未合格的

学员。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原理、积极心理学方法与技术、家

校沟通、团体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专题内容。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为线上+线下混合研修(线下培训、心理课程设计

及个人成长报告、线上测试等形式)。线上32 学时,线下28

学时。                                    #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由学 校组织教师于11月1日至11月5日前在“赣教云”平台注册 报名。培训分为四个阶段(除作业评阅及测试阶段外,可根据

培训情况自主调整安排):

(一)理论学习阶段(2023年11月6日- 12月15日)。参 训学员登录“赣教云”平台进行理论学习。因网络流量受限,

赣州市严格按照11月18日至12月1日的时间段组织实施。

 

 

 

 

(二)线下培训阶段(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31 )。已完成线上理论学习的学校可开展线下培训。由华东交 通大学安排专家到各地各校进行线下培训。各县(市、区)教 育行政部门要指定人员做好对接联系,并做好培训、研讨场地

保障工作。

(三)提交作业阶段(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月10 )。在“赣教云”平台提交作业。作业内容为心理活动课程 设计(含课程主题、对象等)及个人成长报告(学习收获、心 理学知识应用于工作的实操案例、未来设想等),作业字数不

少于800字。

(四)作业评阅及测试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 31日)。由承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作业评阅,课程结束后

每位参训学员均需通过“赣教云”平台完成测试。

六、培训费用                         *

培训经费由华东交通大学从2023年省培计划中安排,免收

学员培训费、食宿费,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核销。

七、考核评比

参训学员需完成所有培训内容和课时,参加线上测试。考核 总分为100分,其中线上测试占60%,心理活动课程设计、个人 成长报告等作业占40%。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江西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合格证书》(电子证)。

本次培训将评选以下优秀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根据组织落实情况(报名率、优秀率等)

评选3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30所学校为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证书按参训学员总数5%的比例遴选省级优秀学 员;志愿者视专业水平、工作质量核发优秀志愿者证书。由省 教育厅统一颁发《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辅导优秀学员证书》(电子证书)。

(三)优秀案例:从学员提交的作业中遴选100篇优秀案例 并颁发优秀案例证书。案例应体现培训过程性成果,突出培训 成效,贴近生活实际,侧重应用,围绕教师自我成长、助人自 助、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心理教学、家校沟通等内容,字数

1500-2000字左右。

培训学时计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范畴,  分额计算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赣教规 字〔2021〕21号)执行。未完成线上理论学习、缺席线下培训、

或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八、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选派参训人员, 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训。省技术对接赣教云平

(技术支持):0791-86765931,0791-86291129。

2.各地各校要认真推选参训人员。安排专人及时与省培训 承接单位对接联络,及时准备好线下培训场所或学校,方便开展

线下培训  省培训对接单位  华东交通大学  电话

 

 

 

 

0791-87045351。

3.此次培训由省教育厅组织,按省、市、县(市、区)三 级管理模式,采用分批次集中学习和研讨方式进行。线下培训 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县(市、区)遴选1-2 名工作联络人、5-10名专家志愿者、5-10 名宣传志愿者、2-3 名阅卷志愿者。工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 11月5日前发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gzjjk@163.com 邮件主题   XXX (市直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工 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邮件附件用 excel 格式。联

系电话:8991498。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

训名额分配表

2.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

训工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w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名额分配表

 

 

 (    )

   (  )

   (  )

章贡区

600

93

经开区

500

78

蓉江新区

500

77

赣县区

600

93

南康区

600

93

信丰县

550

93

大余县

500

72

上犹县

500

72

崇义县

500

72

安远县

500

72

龙南市

500

82

定南县

500

72

全南县

500

72

宁都县

600

93

于都县

600

93

兴国县

600

93

瑞金市

550

93

会昌县

550

93

寻乌县

500

72

石城县

500

72

赣州中学

50

 

赣州一中

50

 

赣州三中

50

 

赣州四中

50

 

师大附中

50

 

总计

11000

1650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区)

工作联络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区)

志愿者类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手机号码

 

 

 

 

 

 

 

 

 

 

 

 

 

 

 

 

 

 

 

 

 

 

 

 

 

 

 

 

 

 

 

 

备注:1.志愿者类型分为专家志愿者、宣传志愿者、阅卷志愿者等3类,按人数要求遴选报送。

2.此表可用Excel 制作(可增加行数),并于11月5日前发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gzjjk@163.com

 

 

 

 

 

 

 

 

 

 

 

 

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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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