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赣州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 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市直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 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办函〔2023〕58 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 专业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江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省培计划教师 心理健康专题培训项目安排,由华东交通大学承办此次培训。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市有关参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帮助广大教师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理
论和心理健康辅导方法,达到“一证四会三掌握”的培训目标。
“一证”是指取得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
育辅导能力培训辅导合格证书。
“四会”是指学会与学生沟通相处的策略,学会与家长沟通 的技巧,学会自我心理调节的方法,学会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
危机干预方法。
“三掌握”是指掌握学生心理成长发展规律,掌握积极心理
辅导技术,掌握心理育人互助技巧。
二、培训对象
此次培训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 的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 主任、45岁以下青年教师,2022年心理健康培训考核未合格的
学员。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原理、积极心理学方法与技术、家
校沟通、团体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专题内容。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为线上+线下混合研修(线下培训、心理课程设计
及个人成长报告、线上测试等形式)。线上32 学时,线下28
学时。 #
五、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由学 校组织教师于11月1日至11月5日前在“赣教云”平台注册 报名。培训分为四个阶段(除作业评阅及测试阶段外,可根据
培训情况自主调整安排):
(一)理论学习阶段(2023年11月6日- 12月15日)。参 训学员登录“赣教云”平台进行理论学习。因网络流量受限,
赣州市严格按照11月18日至12月1日的时间段组织实施。
(二)线下培训阶段(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31 日)。已完成线上理论学习的学校可开展线下培训。由华东交 通大学安排专家到各地各校进行线下培训。各县(市、区)教 育行政部门要指定人员做好对接联系,并做好培训、研讨场地
保障工作。
(三)提交作业阶段(2023年11月20日-2024年1月10 日)。在“赣教云”平台提交作业。作业内容为心理活动课程 设计(含课程主题、对象等)及个人成长报告(学习收获、心 理学知识应用于工作的实操案例、未来设想等),作业字数不
少于800字。
(四)作业评阅及测试阶段(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 31日)。由承训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完成作业评阅,课程结束后
每位参训学员均需通过“赣教云”平台完成测试。
六、培训费用 《*
培训经费由华东交通大学从2023年省培计划中安排,免收
学员培训费、食宿费,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核销。
七、考核评比
参训学员需完成所有培训内容和课时,参加线上测试。考核 总分为100分,其中线上测试占60%,心理活动课程设计、个人 成长报告等作业占40%。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江西省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合格证书》(电子证书)。
本次培训将评选以下优秀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根据组织落实情况(报名率、优秀率等)
评选3个设区市、10个县(市、区)、30所学校为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证书:按参训学员总数5%的比例遴选省级优秀学 员;志愿者视专业水平、工作质量核发优秀志愿者证书。由省 教育厅统一颁发《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辅导优秀学员证书》(电子证书)。
(三)优秀案例:从学员提交的作业中遴选100篇优秀案例 并颁发优秀案例证书。案例应体现培训过程性成果,突出培训 成效,贴近生活实际,侧重应用,围绕教师自我成长、助人自 助、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心理教学、家校沟通等内容,字数
在1500-2000字左右。
培训学时计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范畴, 分额计算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赣教规 字〔2021〕21号)执行。未完成线上理论学习、缺席线下培训、
或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八、相关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训要求选派参训人员, 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训。省技术对接赣教云平
台(技术支持):0791-86765931,0791-86291129。
2.各地各校要认真推选参训人员。安排专人及时与省培训 承接单位对接联络,及时准备好线下培训场所或学校,方便开展
线下培训 。 省培训对接单位 : 华东交通大学 , 电话
0791-87045351。
3.此次培训由省教育厅组织,按省、市、县(市、区)三 级管理模式,采用分批次集中学习和研讨方式进行。线下培训 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县(市、区)遴选1-2 名工作联络人、5-10名专家志愿者、5-10 名宣传志愿者、2-3 名阅卷志愿者。工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 11月5日前发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gzjjk@163.com。 邮件主题 命 名 为“XXX 县(市直学校)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工 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邮件附件用 excel 格式。联
系电话:8991498。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
训名额分配表
2.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
训工作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赣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w
附件1
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名额分配表
县 ( 市 、 区 ) |
中 小 学 ( 人 ) |
幼 儿 园 ( 人 ) |
章贡区 |
600 |
93 |
经开区 |
500 |
78 |
蓉江新区 |
500 |
77 |
赣县区 |
600 |
93 |
南康区 |
600 |
93 |
信丰县 |
550 |
93 |
大余县 |
500 |
72 |
上犹县 |
500 |
72 |
崇义县 |
500 |
72 |
安远县 |
500 |
72 |
龙南市 |
500 |
82 |
定南县 |
500 |
72 |
全南县 |
500 |
72 |
宁都县 |
600 |
93 |
于都县 |
600 |
93 |
兴国县 |
600 |
|
瑞金市 |
550 |
93 |
会昌县 |
550 |
93 |
寻乌县 |
500 |
72 |
石城县 |
500 |
72 |
赣州中学 |
50 |
|
赣州一中 |
50 |
|
赣州三中 |
50 |
|
赣州四中 |
50 |
|
师大附中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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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1000 |
1650 |
附件2
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联络人及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县(区) |
工作联络人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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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志愿者类型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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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志愿者类型分为专家志愿者、宣传志愿者、阅卷志愿者等3类,按人数要求遴选报送。
2.此表可用Excel 制作(可增加行数),并于11月5日前发市教育局基教科邮箱gzj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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