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中学关于“三违”治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勤廉从教  

师德先行

 

江西省大余中学

关于“三违”治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教育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教育环境建设也离不开您的参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切实治理好教育“三违”问题,在社会上树立教育良好风尚,营造教师良好的廉洁从教氛围,让青少年在校园中勤奋学习、茁壮成长——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特向您告知相关事项和要求,请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1.“三违”监督内容

 

 

 

(一)严禁违规补课

1.学校或教师是否借课后服务和寒暑假托管名义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2.学校或教师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强制补课

3.学校或教师是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推荐和诱导学生进行校外有偿补课

 

 

 

(二)严禁违规收费

 1.学校是否通过校内公开栏、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是否按照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

3.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及家长违规收费

4.学校是否存在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三)严禁违规推销教辅材料

1.学校是否存在违反购买与使用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材料(含线上收费APP软件)

2.学校是否存在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它学习用品

3.学校是否存在有其他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

4.学校及教师是否存在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2.“三违”问题追责方式

 

 

 

凡发生“三违”问题的地方,一经查实,都要严肃处理。凡发生“三违”行为并被核实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

 

凡被核实存在“三违”行为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对教师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以及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其他处理。

 

     “三违”行为不仅损害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而且败坏教育形象、扰乱教育秩序、破坏教育生态,更不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开展“三违”专项治理需全校学生家长在思想上深化认识,坚持反对和制止“三违”行为,才能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

 

 

 

 

3.有关“三违”的政策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持续深化“三违”治理、严防“三违”问题反弹回潮的通知》(赣教办字〔2023〕1号)文件,《关于建立全省中小学“三违”治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修订)》和《江西省教育“三违”问题处理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政策主要有以下四点:

 

      1.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寒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学生可自主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及假期托管服务,但不得组织学生整班或整年级集体上新课。课后及假期托管服务遵照学生自愿原则,执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2.严禁教师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严禁教师为他人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严禁教师有偿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

 

      3.学校和教师不得在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不得以家委会或学生自发等名义违规收费,不得强制学生接受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不得强制收取实习费、移动通信费、互联网费用或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 

 

      4.教辅教材订购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通过家委会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他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及教师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4.坚决治理“三违”

 

 

 

      家长朋友们,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扎实推进教育环境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大余中学将持续加大对所有在职教师“三违”的整治力度,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您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请自觉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坚决抵制教育“三违”问题。

 

如果您发现学校或教师存在教育“三违”行为,鼓励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大余县教科体局

0797-8732134

大余中学

0797-8732603

 

江西省大余中学

2024年2月

 

 

2024年2月27日 15:17